2025年8月24日,搜索引擎谷歌公司位于加利福尼亚州山景城的总部。(周容/大.纪.元;)
美国旧金山联邦陪审团周三(9月3日)裁定,谷歌(Google)因长期不当监控用户智慧手机,需支付4.257亿美元(约合人民币31亿元)赔偿金。该案涉及自2016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23日期间在美国使用的约9,800万部手机,相当于每部平均可获赔约4美元。
陪审团裁定谷歌违反隐私法
案件历时五年诉讼,陪审团经两周审理后认定,谷歌违反加州隐私法,持续追踪用户原以为已透过隐私设定避免的网路行为。
原告律师指出,谷歌在用户以为已启用隐私保护的情况下,仍暗中收集数据,并利用这些资讯进行个人化广告投放,为公司带来数十亿美元额外收益。律师强调,这种行为属于非法牟利,原要求的赔偿金额超过300亿美元。
代表律师约翰·扬丘尼斯(John Yanchunis)表示,虽然陪审团最终裁定的赔偿额度远低于求偿金,但仍是一场隐私保护的胜利。他强调:“我们希望这一结果能向科技产业传递讯号:美国人不会坐视自己的资讯被收集并在未经同意下牟利。”
谷歌否认并宣布上诉
谷歌发言人荷西·卡斯塔涅达(Jose Castaneda)回应称,判决“误解了我们产品的运作方式”,公司将提出上诉。他强调,谷歌的隐私工具能让使用者掌控自身数据,若选择关闭个人化服务,公司“会尊重这一选择”。
此外,此判决出炉的前一天,谷歌在华盛顿特区的另一宗反垄断诉讼中,成功避免了被美国司法部强制拆分的最严厉处分。该案聚焦于谷歌搜寻引擎的市场垄断地位,最终联邦法官仅下令部分限制,包括要求谷歌与竞争对手分享部分搜寻数据。
(本文参考了美联社的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