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司法部前副部长刘志强一审被判13年,涉贿4245万余元。(大.纪.元;合成图)
中共司法部前副部长刘志强一审被判13年,涉贿4245万余元(人民币,下同)。近10年内,司法部先后有5任部长,其中3个落马,刘志强与这3个落马部长均有交集。
7月22日,安徽省芜湖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司法部前党组成员、副部长刘志强受贿案。刘志强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00万元。
法院称,2007年至2024年4月,刘志强利用担任公安部国际合作局局长,青海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司法部副部长、国家禁毒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业务推广、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4245万余元。
去年4月30日,刘志强官宣被查;10月22日被开除党籍、取消享受的待遇并移送司法;今年2月上旬被提起公诉,5月9日一审开庭。
公开资料显示,刘志强1963年7月生,山东鄄城人,长期在公安系统任职。
2004年至2012年,刘志强先后出任中共公安部外事局副局长、局长、公安部国际合作局局长;2012年6月,调任青海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2016年1月调回北京,出任中共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直至2023年6月被免职。
值得关注的是,刘志强在司法部期间,与已落马的3任司法部长都有交集。这3人分别是2005年6月至2017年2月任部长的吴爱英、2018年3月至2020年4月任部长的傅政华以及2020年4月至2023年1月任部长的唐一军。唐一军去年4月2日落马,随后4月底刘志强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