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孩子偏差行为 这一招比惩罚更有用 * 阿波罗新闻网
生活 > 教育育儿 > 正文
纠正孩子偏差行为 这一招比惩罚更有用

编者按:惩罚是一种羞辱,从某种程度来说,它违反教育意义。因为它建立在成人对孩子的控制权上,它只是让孩子有罪恶感,却不能改善孩子错误的行为。

面对问题、不好的结果或轻微的偏差行为,在采取行动前,请先问问以下的问题:

—问题是什么?

—这是我的问题,还是孩子的问题?

—我的意向是什么?

—我的态度有教育性吗?它能教给孩子什么?

有时,我们会不由自主地采取惩罚。

惩罚是羞辱,它是违背教育意义的。它建立的是成人对孩子的控制权,而不是孩子对错误的意识。一般来说,它和“错误”无关,强调的是孩子的罪恶感,而不是如何修补。

父母常常未经思考反射性地惩罚,这是因为他们曾被惩罚过。尽管他们深知这些惩罚几乎没让他们学到什么,轮到他们当父母时,他们依然继续使用。

惩罚孩子是一种对无力感的对抗。在惩罚时,我们有了采取行动、为了让事情有所改善“而做了点什么”的错觉。另外,当告诉父母惩罚并没有帮助时,他们常常会以发自内心的呐喊来回应:“但我总不能让他继续这样下去,我总得做点什么。”

如果在孩童时期不曾受困于权力角力之中,我们可能比较会使用处分而非惩罚。

处分是逾矩的合理后果,唯有在规则明确时才能进行。我们不能责骂一个不知道自己不能剪窗帘的孩子,但当他再犯时就可以。处分会让孩子意识到自己行为的后果,并学着负起责任。最好的处分是修复(清洗桌巾上的脏污、重建信任、重新粉刷墙壁……)。

处分的程度符合过失或逾矩行为的严重性,且与它们有直接关系。它在意的不是错误,也不是犯错的人,它的目的是避免羞愧,并让孩子能容忍一定程度的罪恶感。

我从不惩罚:

1.因为我害怕孩子不爱我。

2.因为我使用能让孩子有责任感且有修复作用的处理,就等于做了处治。

我会惩罚:

1.因为我并未区分惩罚和处分。

2.因为我只学到这件事。

3.因为这是我在儿时遭受过的,而且我认为那是为我好。

我会让孩子遭受我自己在儿时受过的惩罚吗?是哪些惩罚?我会花一点时间来观察自己在状况当下的真实行为,并想一想上面这些问题。总之,答案没有那么简单。

想想孩子最近犯下的三次逾矩行为,我其实可以提出怎样的修复性处分?

我衡量处分与惩罚的差异。

责任编辑: 赵亮轩  来源:..;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本文网址:https://d3lxuwvwo1hamd.cloudfront.net/2025/0205/2170826.html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