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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官场十年超级腐败大曝光—中共官媒批国家领导人李建国涉“带病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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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最近被《炎黄春秋》杂志半公开地批评,指其1997年至2007年担任陕西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期间,"带病提拔"多名腐败干部,陕西官场丑闻不断。该杂志并没有提到李建国名字,只是提到"那个省的一把手"和具体腐败案的案情。

李建国担任陕西省委书记十多年时间内,提拔的腐败官员,不仅有与李建国同一籍贯的山东籍厅级干部张立勇等亲信(张立勇是从中纪委处长位子上被快速提拔到担任陕西省咸阳市长、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岗位上的),还有一名被提拔的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平犯下杀妻罪行被处决,以及宝鸡市委书记、陕西政协副主席庞家钰被11名"起义"情妇,举报到中纪委,从举报到查处历时13年,最终李建国调离陕西后才被查处, 2008年6月28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庞家钰有期徒刑12年。

近期《炎黄春秋》批评了李建国担任一把手的那个陕西省,指相继发生过数次,而且拉拢乃至收买的对象竟是北京的一个高层纪检机关的重大丑闻,这个机关被指为北京的中纪委。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曾因腐败被查,提出"摆平中纪委"被处死。而陕西的腐败至少表明,厅级贪官占这个省厅级干部数量的一半之多,贪官欲"摆平中纪委"并非空穴来风,遗憾的是该省级一把手不但没有查处,还高升为"党和国家领导人"。

2008年第六期《炎黄春秋》杂志刊登作者谷翔的文章《"带病提拔"症结何在》(责任编辑为该刊执行社长、总编辑吴思),作者称他近十年中走得比较多的一个省,正是被读者联想到是"纸造的"华南虎"的那个省",指陕西省。作者提到,有人提供了该省的一个不完全的数字,近十年来,这个省先后被提拔的地(市)和厅局以上领导干部近三百名,其中有经济问题、有生活作风问题(主要是包二奶)的竟占到一半以上!其中,由于为省上大官(包括其亲属子女)牟私利作出过贡献并还在继续作贡献的就有近百人!还有一个特征是:不论是一个地区还是一个单位,只要主要领导(特别是一把手)是个贪官或是个掌握人事大权的贪官,那这个单位选拔任用干部的实际标准就是贪腐能力如何,是对他牟私利的虔诚度如何,等等。凡是这些地区或单位的贪官不是成" 伙"就是成"窝";凡是这些地区或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的职能也变了:由对贪腐行为的监督变成了庇护,变成了保护伞。

该作者还痛心地指出了该省在李建国治下超级腐败的情形:"我所熟悉的那个省在前几年的情况就是这样,省委的组织纪检部门,宣传系统的省报、广播电视单位,省司法系统的公安、检察、法院等单位,以及信访部门等等,几乎多数被省的'一把手'的亲信所掌控,以致于这位'一把手'十年来在这个省所做的大量严重违法乱纪的行为,被封锁得几乎滴水不漏,难以向上反映,以致于这位'一把手'敢于在调离该省前夕,同他的一位也将调离的 '志同道合'的组织部长(原陕西省委常委,现任国家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兼国家公务员局党组书记杨士秋)一起,私自突击提拔了40多名德才条件差而能效忠他们的人,成为厅局级的'高干'。此事虽在该省引起公愤,但由于通往北京的信息渠道,皆被'一把手'的亲信所把持,无法向上反映。

而且,在被这些贪官把持的地区,经他们多年经营,不仅腐败者互相利用互相保护的机制己经形成,而且党风社会风气也向着有利于贪腐势力阶层转变。诸如:'贪官有能耐有本事'、'举报者是傻子'、'被打击报复是自找的'等等这类混淆是非的流言蜚语,在这个省的许多地方颇为流行。"就在这个省的一个省辖市(宝鸡市),原来的一个先任市长后是市委书记的人(庞家钰,即十多位情妇起义举报的陕西贪官),受到该市一位副局级的共产党员的举报,虽由于得到中央一位领导同志的支持,而受到省纪检委的调查,发现该市委书记的问题确实严重,正准备采取进一步审查措施时,该省的一把手竟公然出面阻挡,把这个面目真相已暴露的贪官,搞成省一级的领导干部)后担任陕西省政协副主席,李建国调离后被抓获,现已判刑)!于是,这个贪官又继续把那位举报者的官职免了。然而,这位铁骨铮铮的共产党员,继续坚持举报,终于中纪委出面调查,现已把这个贪官送交司法机关。按道理,原市委书记的贪腐罪责被查处后,因举报而被错误撤职的副局长的职务应该恢复,却迟迟无人过问,直到中纪委有人出面说话了,才勉强同意恢复。可是却不想让他回原单位,提出的理由竟然是 "爱举报的人是不安定因素";更令人可气又可笑的是,这位举报者官复原职后即送市委党校学习,学员们一致推选他当学习班长,可是党校领导竟不敢同意,理由是"不敢重用爱举报的人"。

省委书记一边带病提拔亲信,一边强调杜绝"带病提拔",和广西省前主席成克杰一边反腐标榜自己是"清官",一边捞钱,是一路货色,如2004年陕西省委书记李建国在大会上公开讲,陕西部分党员干部存在心浮气躁、作风漂浮、漠视群众、简单粗暴等问题,提出"使好大喜功、弄虚作假的干部受到惩戒,杜绝'带病上岗'和'带病提职'现象"。但事实上,没有监督,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谷翔在文章中详细分析说:"带病提拔"是指提拔了在德才方面都有问题,甚至有严重问题的人。比如,对一些贪腐分子 (即有病患者)不仅未能按党纪国法予以查处,反而提拔升迁,予以重用了,国家领导人中有陈良宇,各省也常见这样的例子。令人遗憾的是,尽管近些年来,党中央、中组部以及国家人事部门,对严防"带病提拔"问题,下了很大决心,三令五申,而"带病提拔"的现象,不仅没有减少,却反而发展得更严重了;不仅基层有,上层乃至高层也有;不仅企事业单位有,党政机关也有;不仅经济或文化系统有,司法、纪检系统也有。比如那个省的一个城市(应指为咸阳市)。

这个城市,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到今年初的十几年时间里,出现了一位"从小贪到大贪,从小官到大官"的被"带病提拔 "的著名人物张立勇:他是从中央机关的一个副处长(中纪委处级干部,李建国山东同乡)的岗位上,下放到这个城市中心的一个区当区委书记的。他在这次下放后的工作安排中,初显了他善于钻营的能耐。不长的时间,他就与当地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八大金刚"结为团伙,滥用职权,以"国企改革"的名义把国有资产无偿交给那帮团伙去糟蹋,自己也私吞了四百多万巨资。

就在这位区委书记贪腐"政绩"堪称显赫的时候,却被晋升为市委常委、副市长了。就在他晋升后不久,张立勇担任咸阳市秦都区委书记时一手提拔的一个区检察长陈平的杀妻案发生了,而且还进一步暴露了这个区检察长的官位是花15万元向这位贪官买来的。2006年8月12日,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陈平因犯故意杀人、私藏弹药、受贿罪被执行死刑。就在这位人物贪贿嫖赌等新问题不断暴露的同时,还暴露了一起令人发指的事件:还在张立勇当区委书记期间,区法院一司法人员向省上写信举报区法院院长和区委书记贪赃枉法的问题,他竟然勒令区公检法机关把写举报信者打入冤狱,对此新闻媒体通过调查,在公开和内部报道中都先后揭露曝光了,中央领导也要求对事件主要责任人"严肃查处",可是"查处"的结果,他却又被晋升为市长、市委书记了。李建国调离陕西出任山东省委书记后,张立勇于2007年12月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2008年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作者还写道更多陕西官场内幕:张立勇这位贪腐分子的"带病提拔"并未到此为止。就在这个贪官从小贪到大贪,其官位也随之从区委书记到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之后,手中权力愈来愈大了,胡作非为的胆量也愈来愈大了:他不但要求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必须以高薪聘用他的老婆当法律顾问(年收入达数百万元),而且他还可以不顾企业职工的死活,强行把一个又一个好端端的可以持续生产的工厂,让他的"八大金刚"和他的老婆,勾结开发商,拆厂建房搞房地产;他甚至还把价值近两亿的咸阳市一个区的党政机关的房产和数十亩土地,仅以五千来万元的低价"转让"给中央一位部级官员的儿子搞开发,转手就让那位公子赚到过亿巨资。也许就是这些堪称已是大贪官的"新政绩",又让他的官位晋升了一大步:在全国各省换届前,他竟成了那个省的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此消息一传出,那个省就像发生了大地震!

反对声、责骂声响彻全省。尽管如此,这位大贪官,只是到了另一个省,还是当上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院长。"这样一个可以说已经'病入膏肓'的贪腐分子,不仅是一般的'带病提拔',而是'病'愈重,提拔得愈快,'病'愈大,晋升的官位愈高,为什么?问题究竟在哪里?贪腐和带病提拔,在陕西省和那个咸阳城市几乎全都存在,最突出的有以下几点:其一,上层领导大权为"一把手"为首的贪官团伙所把持;其二,对权力的监督体制已基本失效或失灵;其三,贪腐势力互相保护互相支持的网络机制也已基本形成。

在这里,不仅"带病提拔"比比皆是,而且到了"无病难提"、"无钱难上"的严重地步。具体分析这个城市那个区委书记 "小贪变大贪"的案例,有这样几个直接原因:一是,当事者善于钻营,他从北京某高级机关下放前,就巴结上了一个亲如父子式的高官李建国,他正是依靠这个高官,在自己因犯错而下放的情况下,谋得了一个区委书记的好官位;而且还靠这位高官疏通了同省上"一把手"的关系。二是,对省上"一把手"的拉拢卓有成效:他一面抓住与"一把手"的"老校友"关系作文章(李建国和张立勇都是山东大学毕业,为校友),一面滥用职权,利用城市财政的资金、人力、技术等资源,到" 一把手"的家乡,为"一把手"的弟弟搞项目,办企业。三是,他又利用北京那个高官,为庇护"一把手"及其团伙的违法乱纪的贪腐行为出力服务;四是,不断滥用手中的权力,把过亿的国有资产奉送给北京高官的儿子,让那个高官也分享了他的贪腐成果;

这样,这个贪官,就把北京高官(传指李瑞环,李建国担任天津市委副秘书长及办公厅主任时的顶头上司)、时和省上的" 一把手"(李建国)拉上自己的船,成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命运共同体"了。这样,这位贪官,就给自己打造了两把特别有力的保护伞:一把是对官位有决定晋升大权的"当地的一把手",另一把是北京高官。正是在这两把"保护伞"的保护下,这个贪官,才能在小贪变大贪的同时,也由小官成了大官,由一个县处级的区委书记,仅仅十年左右时间,就成了亿万富翁,同时也成了一个副省级的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院长了。

该作者还披露,舆论监督在陕西是多么艰难,权力的地方保护主义无比猖獗,比如以陕西咸阳这个城市为例,那个市的纪检书记就是几年前花几十万元向省上那个"一把手"买来的;那些公检法司法机关和报刊电台等舆论机关的许多当权者,也都在贪腐势力的严密掌控之下。几年前,一个媒体记者通过秘密采访调查,揭露了那个区委书记打击迫害反腐斗士的情况和一个区检察长杀妻案的实情之后,省市领导是如何面对的呢?他们首先,一面通令全市各地区各单位,一律不准接待媒体记者采访,一面又让公安系统严禁中央某媒体入境,严禁干部群众外出上访,等等。随后,凡在这次反揭露、反监督中庇护贪腐分子有功者,几乎都得到了提拔。

大量事实表明,贪腐势力与反腐败正义力量之间的较量斗争,其焦点集中在加强监督与反对监督上。而反监督的目标,一是严控舆论媒体的采访报道,特别是严控揭露性、批评性的报道;另一是想方设法削弱甚至企图瓦解反贪纪检机关的监督力度,甚至收买和拉拢反贪纪检的办案调查人员。这些,在那个省,都相继发生过数次,而且拉拢乃至收买的对象竟是北京的一个高层纪检机关!看来贪腐势力坚持搞"带病提拔"的用意,显然是为了不断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不断扩大自己的阵地。

至于李建国,即使当上了国家领导人,但媒体的质疑依然不减,2008年4月19日上海东方网批评据传与李建国有关系的山东"80后"副厅级干部、年仅28岁的共青团山东省委副书记、"史上最牛公务员"张辉,早在2006年6月就担任共青团济南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了,两年来三次获得破格提拔,网民曾爆所谓重大秘密:其爷爷曾是中组部领导,其父亲是一所科技大学党委书记,与前任的陕西省委书记李建国关系甚密。2007年 3月李建国调任山东省委书记,同年5月,张辉便由一街道办调至济南市团委副书记、党组成员。这难道只是巧合?张辉提拔时,李建国已经升任国家领导人了,而谷翔在《炎黄春秋》揭发的李建国和张立勇的北京高官这个后台,恐怕就是李瑞环吧,李瑞环担任天津市委书记时,李建国正是天津市委办公厅主任。如果李建国没有北京高官后台,恐怕他在陕西那么多年出了那么多部下贪腐和举报早下台了,怎么会被继续"带病提拔"呢?

奇怪的中共官场,官员腐败才得以高升,"带病的"才得以提拔,这是中共的特色,还是亡党前兆?


附:李瑞环的大红人李建国简历:

李建国,男,汉族,1946年4月生,山东鄄城人,197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9月参加工作,山东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1964―1969年 山东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1969―1970年 留校待分配。1970―1972年天津市宁河县东棘坨公社姜庄大队劳动锻炼。
1972―1976年 天津市宁河县文教局、县委宣传部干事。
1976―1978年 天津市农委宣传处干事。
1978―1981年 天津市委办公厅办公室干事。
1981―1982年 天津市委办公厅办公室副主任。
1982―1983年 天津市委办公厅副主任。
1983―1988年 天津市委办公厅主任(市委书记李瑞环,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
1988―1989年 天津市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
1989―1991年 天津市委秘书长。
1991―1992年 天津市委常委、秘书长、和平区委书记。
1992―1997年 天津市委副书记。
1997―1998年 陕西省委书记。
1998―2007年 陕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7―2008年 山东省委书记。
2008年3月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党组成员兼秘书长,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中共第十四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五届、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

李建国的大红人张立勇简历

张立勇,男,生于1955年10月,汉族,山东荣成人,大学文化程度,陕西省第九、第十次党代会代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82年1月至1993年10月,在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先后任干事、副处长、处长(期间:1990年 11月至1991年11月在河北省河间市挂职,任市委书记);1993年12月至1997年7月,任中共咸阳市秦都区委书记;1997年7月至1999年 3月,任中共咸阳市委常委、秦都区委书记;1999年3月至1999年4月,任中共咸阳市委副书记、秦都区委书记;1999年4月至2000年6月,任中共咸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秦都区委书记;2000年6月至2002年8月,任中共咸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2002年8月至 2002年12月任咸阳市委副书记、咸阳市人民政府代市长,2002年12月以后任咸阳市市长。2008年1月23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张立勇同志为副省级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责任编辑: 于飞  来源:中国信息中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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